5月20日下午,理学院党委在南湖校区建筑学馆211A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,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会议。学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朱和贵主持会议。
会议指出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、应该给予什么处分,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。学院党员干部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树立正确权力观,公正用权、依法用权、廉洁用权,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
参会同志围绕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,广泛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