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7日,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任命于振明同志为沈阳市政府副市长。
于振明,男,1964年9月生,汉族,内蒙古赤峰人,中共党员,研究生学历,管理学博士学位,高级工程师。
1982—1986年东北工学院机械一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
1986—1989年东北工学院机械一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研究生学习
1989—1989年东北工学院机械系教师
1989—1992年沈阳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秘书、副主任、团委书记
1992—1993年沈阳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正科级秘书
1993—1994年沈阳机电设备成套公司经理
1994—1997年沈阳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
1997—2000年辽宁省沈阳市物资局副局长
2000—2002年辽宁省沈阳市物资局副局长、市物资集团副总经理
2002—2002年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党组成员
2002—2004年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副区长、党组成员
2004—2006年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委常委、常务副区长
2006—2007年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委副书记、代区长,沈阳-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
2007—2010年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委副书记、区长,沈阳-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
2010—2011年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(沈阳市正局级),浑南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
2011—2012年辽宁省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、局长
(2008—2012年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,获管理学博士学位)
2012—2013年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、主任
2013—2014年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
2014—2017年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,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(兼)
2017—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党组成员,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,提名为沈阳市政府副市长人选
2017年4月27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任命于振明同志为沈阳市政府副市长。